张垒等 | 重新认识数字时代的新闻真实性危机 ——民主政治的局限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原文刊载于《全球传媒学刊》2022年第3期“新闻学—真实性”专栏。
作
者
张垒: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吴婷: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概
要
【摘 要】在数字时代复杂的互联网媒介生态中,新闻事实已不再是一个纯粹客观的实在物,基于传统“经验事实”的新闻生产模式的日趋衰落,以及新闻信息内容大量涌现带来前所未有的市场化竞争都加剧了新闻真实性的危机。从根本上看,新闻真实性危机还和西方民主政治的局限有关。由于相当一部分新闻事实是那些难以在短时间内被轻易核查和确证的复杂事件,事实与意见之间的边界变得极为模糊。事实在多数人意见压力下被重新表述、组合、编排和再结构化。而诸如“透明性”“介入性”“情感转向”等解决之道,则是为应对“民主化”趋势在新闻的生产和传播过程中采取的策略化举措,并没有解决最根本的事实来源问题,反而削弱了人们把握新闻事实的可能性。新闻事实作为本质上与人相关的“事实真理”,能否解决其所面临的危机,关键不是西式“民主化”,而是人们是否有足够的意愿和能力来弥合各种各样人为的区隔,亦即在现实的社会实践中不断创造和生成新的主体,从而形成具有融贯的和系统的认知能力的“智力道德”集团。
【关键词】数字时代;新闻事实;新闻真实
数字时代正在对传统新闻学理论构成前所未有的挑战。新兴的数字新闻学对传统的新闻概念进行了大量“破坏性发展”,首当其冲的就是“真实、客观”等新闻理念。有学者研究发现,对西方新闻学来说,当前“真实逐渐从本质主义概念演变为操作性概念,客观的话语消融于新兴的情感话语,而民主的理念则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常江、田浩,2021)。“情感”似乎取代了“真实”“客观”成为数字时代的新宠。
互联网无疑是人类技术发明史中的一次重大创新,也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和影响。基于互联网的数字时代是否动摇了传统的新闻真实观?如何准确认识和深入理解西方新闻学术界的类似讨论?观念变迁的背后体现的究竟是技术社会间的互动,抑或是政治经济因素在技术棱镜下的多维折射?
数字时代的真实性问题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和技术问题,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实践问题和政治问题。
一、数字时代的新闻真实性危机
新闻真实性危机从对新闻事实的怀疑开始。英国“脱欧”以及美国总统大选等政治事件使“后真相”(post-truth)一词首次进入公众视野,国际上“黑天鹅”式政治事件的频发,也使西方主流媒体对后真相一词的使用频率大幅提高。而随着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在Twitter上抨击支持其竞争对手的传统媒体大量散播关于他的假新闻,FakeNews一词也逐渐成为西方社交媒体上讨论的热点话题(熊江武,2019)。技术的发展也刺激了虚假信息以更多样、更隐蔽的方式出现。例如深度伪造(deep fake)技术,可以把图片和声音输入机器学习的算法,从而轻易进行“面部操作”(Akhtar et al.,2019)。这一以人脸为改造对象的造假技术引发有关后真相及其背后的政治驱动力的进一步讨论,有关真相瓦解的悲观论调得到延续,并主导了政治和媒体议程(姬德强,2020)。随着以社交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平台成为公众发表言论、抒发情绪的舆论“集散地”,人们发布传播的各种文本不仅包含新闻信息,也包含人们对于新闻信息的观点、看法甚至情绪(李岩、丁旭,2022)。大量案例表明,人们通过新媒体了解到的新闻,未必是真实的事实或事实的真相,言之凿凿的新闻转瞬间就成为失实的报道甚至虚假的谎言(张华,2017)。
不少学者认为,在复杂的互联网媒介生态中,新闻事实已不再是一个纯粹客观的实在物。在社交媒体背景下,人人都拥有发声的权利,事实信息和意见信息相互交织,环境和语境不仅与事实本身难以区分,甚至在构成新的事实(王斌,2020)。新闻传播的自组织现象使得事实与观点之间的边界趋向模糊,新闻也从对事实进行报道的职业化行为变成围绕事实的多元主体间协作与竞争的产物(蔡雯、凌昱,2020)。在这种复杂的新闻生产过程中,传统的“新闻真实”逐渐让位于“有机真实”,无论是动态的宏观的新闻真实图景,还是具体的新闻真实面目,不再是由单一的某种类型的新闻传播主体决定,而是由所有参与新闻传播的主体(包括职业新闻生产机构、社会公众以及群体性或组织性的传播主体)共同决定(杨保军,2020)。
在新媒介环境下,新闻生产模式的重大变革也使基于传统“经验事实”的新闻生产模式日趋衰落。传统职业新闻活动中,新闻从业者对新闻现场的“目击”或者说“在场”构成了新闻内容生产的前提。但在互联网背景下,新闻生产主体从传统的媒体机构和新闻工作者拓展为网络用户甚至智能技术。大数据、算法、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下新闻内容的“自动生产”,其素材并非直接来源于“跑现场”“交叉印证”等源于亲身实践的职业方法,亦即并非直接来源于客观世界,而是来源于作为中介的“数据”。智能新闻生产视野下的新闻真实,表现为一种“双重符合性”真实——除了要求作为中介的“数据”与客观事实之间的呈现真实,还要求作为新闻报道的文本与作为中介的“数据”之间的描述真实(杨保军、孙新,2019)。这一方面对智能媒介环境下新闻真实的实现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过程中数据源本身的误差、数据采集方法等层面的问题更加隐蔽,也使新闻事实面临更深层次且更难察觉的风险。
新闻信息的市场化竞争加剧了新闻真实性的危机。新媒介的技术赋权降低了内容生产和传播的准入门槛,互联网环境中信息资源呈指数型增长,内容市场竞争激烈,用户注意力变为更加稀缺的资源,流量和数据逐渐成为衡量互联网传播效果的重要指标。为在内容市场中争夺用户注意力,有些网络媒体或平台博主在内容生产和传播时不惜使用戏剧化的表达手段,故意营造介于真实与虚假之间的“第三种现实”(江作苏、黄欣欣,2017),以迎合用户的娱乐和情绪需求。与此同时,在互联网社会中,匿名化的存在方式也使失实信息的传播成本和代价大大降低,进一步助推了新闻失实现象的产生。再加上网络空间中用户数量极为庞大,互联网中信息的裂变式传播速度可达到爆炸式的指数级,更是为虚假信息的扩散提供了助力(项赠,2022)。海量信息真假难辨,新闻真实也因之成为“望洋兴叹”中的失落眼神。
二、真实性问题的社会、政治和哲学意涵
从历史的视角出发,新闻的真实性从来都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问题。伴随经济发展和社会思潮的演变,对新闻真实性的定义和实践新闻真实性的方式也在不断改变。
迈克尔·舒德森在《发掘新闻:美国报业的社会史》中专门论述了“事实在新闻中的没落”的现象,并指出公共关系和战时宣传的兴起,是令记者们怀疑事实并准备怀疑19世纪90年代的天真经验主义的两个重要因素。有趣的是,面对这种“事实的主观化趋势”,美国新闻业的应对方式则是采取进一步的“主观化”,如公开承认新闻报道有主观成分,在国内稿件中开始正式署名,出现了专注于细分行业报道的“专业记者”以及解释性报道的兴起(舒德森,2009)。
在这一趋势的背后,是“记者再也不相信事实能够不证自明”,“新闻业从体制上终于承认不再有事实,只有个人建构的解释”(舒德森,2009)。“客观性”概念则是在此基础上为那些既不能成为专栏作家,也不能随意撰写解释性新闻的“日报记者”们得以“严肃对待工作”所专门准备的解决方案。
“客观性”原则的工具性和策略性一面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同。它的兴起标志着对进步主义时代落幕的失落,也意味着新闻业对绝对真实的彻底放弃。而在这之后,“伪事件”等等经过事先巧妙设计、以被报道为目的的“新闻事实”更加拉长了新闻和真相之间的距离。
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事实的选择和使用,对于特定事实细节的无限放大,也成为系统性歪曲事实的一个重要方面。爱德华·S.赫尔曼、诺姆·乔姆斯基(2011)在合著的《制造共识:大众传媒的政治经济学》一书中提出了“有价值的受害者”和“无价值的受害者”的概念。前者所在国家是“友邦”,后者所在国家则是“敌国”。不同类型的报道对象导致报道在相似事实的选择上呈现出极大的分别:
“一方面,对有价值受害者的报道充满了血腥的细节与引自受害者的愤怒语句以及伸张正义的要求;另一方面,对无价值受害者的报道则很低调,其报道方式的设计利于情绪的控制并引导人们对暴力的普遍存在和人生本就蕴含的悲剧性表示同情,进而得出一般性的哲学结论。”(赫尔曼、乔姆斯基,2011)
引人动容的细节描绘和干巴巴的简单陈述构成了鲜明对比:无价值受害者往往是发生在远方世界里遥不可及的事件,既没有必要广泛宣传,也不必表达愤慨。而有价值受害者的血腥细节和饱满形象则对受众形成一种道德“逼视”,直接触发的是人们的激烈情感。
在这里,事实转过头来成为一种制度化掩盖真相的工具,它从最初的“主观化”“策略化”“表面化”,最终无可挽回地走向了虚假和遮蔽。
汉娜·阿伦特(2011)指出,“事实真理在本质上是政治的”,原因在于,“事实真理总是与他人相关的:事实真理涉及到事件和状况,而许多人卷入了这些事件和状况;所以事实真理建立在许多人的见证基础上,依赖于多数人的证实”。因此:
“事实真理并不比意见更自明……事实证据是通过目击者的见证和历史记载、文献、遗址等确立的,而目击者的见证,众所周知是靠不住的,文献遗址等也可以被怀疑为伪造的。在有争议,只有其他人的见证,而没有第三方或更高一级可以引证的情况下,争议的解决通常是以多数人一方为准;也就是说跟处理意见争论的方式一样,是一个完全让人无法满意的程序,因为没有什么能防止大多数证人不作出错误的证言。相反,在某些情况下,随大流的感情更促使人们作出错误的见证。换句话说,就事实真理遭遇意见持有者的敌对程度而言,它至少跟理性哲学真理一样脆弱。”(阿伦特,2011)
阿伦特(2011)进一步提出了事实真理面临的多重考验。它的易受攻击性——“事实真理,只要它凑巧违背了某个特定群体的利益或愿望,就会受到比之前任何时代更为猛烈的攻击”;它的偶然性——“事实永远可能是另一个样子,因此,事实本身并不具有自明的印记或使人信服的力量。由于说谎者可以自由涂沫‘事实’来迎合他的听众的利益喜好,或者单单满足他们纯粹的期望,所以他比真理讲述者有更大的胜算来说服听众”;它与意见和解释之间的“非独立性”——“因为事实必须首先从杂乱无章的一大堆纯粹事件中被挑选出来(而挑选的原则肯定不是事实资料),然后被编织进一个只能从某个视角来讲述的故事当中,这个故事与原来发生的事情毫无关系”。
在阿伦特看来,事实真理具有“专制的特征”:“事实真理像所有其他真理一样,专横地要求被承认并排除争论,而争论恰恰构成了政治生活的本质。”(阿伦特,2011)这使得事实真理与民主政治之间存在张力。一旦“事实”是那些不能在短时间内被轻而易举地核查和确证的复杂事件时,事实与意见之间的边界往往也变得极为模糊。事实在“民主”(多数人意见)的压力下被反复地重新表述甚至组合、编排和再结构化。
数字时代带来的深度伪造技术、对现实的多重中介化、大量基于数据的现象叠加和自我征引,乃至于对从形式理性(职业操作流程和规范)角度把握真实的弃若敝履等,都加剧了真实性的危机。然而,根据阿伦特的深刻论述,当前基于西方民主理念的强化所设计的种种解决之道——例如“透明性”“介入性”“情感转向”等,反而削弱了人们把握事实真理的可能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于这些“概念新贵”们确有严肃反思的必要。
客观来看,事实核查有助于阻止简单谣言的传播。在这个种种谣言和意见满天飞的世界,事实核查甚至成为一门有利可图的生意。但仅靠事实核查本身并不足以解决真实性问题,因为事实核查有效性建立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即真实或真相意味着报道提供的信息与现实事物或事物的现实状态相符。而从哲学层面来看,这种与事物本身相符合的真实观或真理观并非牢不可破。
例如,海德格尔就强烈批判了那种把真理被当成正确性、相合性、忠实性和可证实性的传统实在主义的真实观和真理观。海德格尔认为,“(命题的)证明涉及的不是认识和对象的符合,更不是心理的东西同物理的东西的符合,然而也不是‘意识内容’相互之间的符合。证明涉及的只是存在者本身的被揭示的存在,只是那个‘如何’被揭示的存在者……证实意味着:存在者在自我同一性中显示。”(海德格尔,2018)“如果我们的表象或命题被认为与对象相符,那么存在者必须是预先可通达的,只有这样,它才能呈现自己,让自己成为标准,成为衡量别的东西是否与它相符的尺度。简而言之,这个存在者,这个事物,必须处在敞开之领域。”(贡克尔、泰勒,2019)换句话说,相合性真实观或真理观具有一个隐而不彰的前提:对现实事物的直接通达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现实的。
遗憾的是,人们生活的感性世界是一个被中介的表象世界。这种表象世界来源于语言所发挥的建构主义作用,在数字时代,无处不在的非中立的技术施加了某种标准化的思想,媒介和表象材料积极且直接地参与了对现实的塑造,现实本身成为被中介图像所建构出来的明确无误的“表象”。由此,“关于真理的问题在根本上无法被表述为对事物的描述是否与直接现实相符”(贡克尔、泰勒,2019)。
因此,真正的“说真话”并非在于以适当的方式表象事物:无论是以对比表象和现实事物的方式来衡量(实在主义),还是以对比表象和其他表象的方式来衡量(观念主义),“要想‘说真话’,首先就要参与到揭示事物之存在的过程中。”(贡克尔、泰勒,2019)
刘旭光(2004)认为:“海德格尔真理观之奇妙处在于,真理在此处被阐释为一个动词——‘揭示’,以及这个动词所带来的状态——无蔽状态,这超越了形而上学的符合真理观,也化解了基督教神学的永恒真理观。他把我们习以为常到漠视程度的‘真理’还原到了此在的生存之中,把真理视为此在的一种生存方式和生存环节,把我们对真理的认识引向深入”。
在这一视野下,真理和“说真话”,不再只是一个查验对某事物的报道在多大程度上与其本身相符合的问题——这只是表象的“正确性”,而更要使事物摆脱遮蔽状况、被揭示出来。真理也因此在根本上是一种“揭示过程”,而非对正确性的简单衡量。真实、真理的“动词属性”使其与人类社会和社会实践发生了更为深入的联系。
三、马克思主义语境下的“真实性”:一个政治和实践概念
回到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脉络上,真实和真理的“动词”属性不仅更为突出,更是直接从哲学进入了现实。有学者认为,在黑格尔之后,哲学中讨论的存在、理性和主体“已被改变成历史的现实”,“通过辩证法,把历史变成理性内容的部分,黑格尔证明了人类的物质和精神力量已广泛得到发展,足以达到要求人的社会和政治实践去实现理性的程度。哲学本身因此直接应用于社会理论和实践,不是作为某些外在的力量,而是作为其合法的继承人。”(马尔库塞,2007)
马尔库塞(2007)指出:“从黑格尔到马克思的转变,从各方面来看,是趋向一个有本质区别的真理秩序的转变,依据哲学是难以解释这一转变的。我们将会看到,马克思理论的所有哲学概念都是社会的和经济的范畴,然而,黑格尔的社会和经济范畴都是哲学的概念,即使马克思的早期著作也不是哲学著作,它们表述的是哲学的否定,尽管它们是用哲学的语言表述的。”
在这种从哲学到社会理论的转变过程中,真理和真理观也从一个纯粹的哲学问题变成一个现实的社会和政治实践问题。在这一视野下,一方面,真理不是掌握在某个孤立个人手中的真相,因为“真理是普遍的,在包含着特殊的经验中不可能获得它”;另一方面,真理与人们社会实践(集体实践)的历史过程有关:“真理的实现存在于人们集体实践所产生的一个历史过程中。后者是基础,因为,感性确定性与自然同样都存在于这一运动过程中,以便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地改变其内容。”(马尔库塞,2007)真理的实现与主体的实践过程有关,从根本上说,这一实践过程就是能动的、按照理性的要求去改造现实的社会行动。
在这种真理观背景下,马克思主义对“真实”的强调,不仅仅是来自唯物主义的本质观点,其本身也与历史、社会实践以及理性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现实的根本要求有着密切关联。在这个意义上,“忠实于事实”与“忠实于真理”,不应被视为两个事物,而是同一个事物的“一体两面”。
1943年9月1日,延安《解放日报》刊发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奠基性经典文献《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陆定一,1943)。这一文章对于新闻所作的定义、对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非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详细区分以及对于如何实现新闻真实性的讨论,就是这种真实观和真理观在新闻理念上的具体体现,并以其独特的方式,把一个哲学上的问题具体落实到了人们可以理解和操作的具体原则上。至此,关于新闻的“真实性”问题,便超出了一般性的新闻业务和新闻理论层面,成为实现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和建设宏大目标的重要基石。
文章中,对于新闻的本源问题,作者鲜明地亮出新闻的本源“乃是物质的东西,乃是事实”的重要观点,并在给出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一定义之后集中力量批判了新闻理论中的唯心论,即“性质论”——这一理论认为,新闻是某种“性质”本身,如“时宜性”“趣味性”等,脱离开某种性质就不成其为新闻(陆定一,1943)。针对这一错误认识,陆定一(1943)指出:
“这种唯心论的‘性质说’歪曲了客观现实,一方面,把人人可以懂得的新闻说得神乎其神,只能‘吓唬土包子’,一点积极作用也没有;另一方面,对新闻事业还起了消极作用,因为如果相信了这种‘性质说’,天天去玄而又玄地研究这个‘性’或那个‘性’,就一世也不会有结果,必致流入脱离事实,向壁虚造,无病呻吟,夸夸其谈。”
在这段话里,陆定一批判“性质说”的出发点是将其归于某种“形而上学”,认为“性质说”导致的结果是“神化”了“人人可以懂得的新闻”,使其脱离了现实实践。陆定一接着分析了新闻的“政治性”问题,明确指出,“事实与新闻政治性,二者之间的关系,万万颠倒不得。一定要认识事实是第一性的,一切‘性质’,包括‘政治性’在内,与事实比起来都是派生的、被决定的、第二性的。”不仅如此,尊重事实,从事实出发、而非从“性质”出发本身就是“讲政治”,是判断从业者革命立场是否坚定的一个重要标尺。陆定一强调:“尊重事实是与政治上的革命性密切结合不可分离的。”
“事实说”与“性质说”的二元对立,也体现出对理论与实践分离倾向的拒斥:事实的发现只能来自于人民群众具体的生产生活,而不可能出自少数人的高妙玄思。“事实”与“革命”的内在关联就在于,两者都把现实实践(即马克思意义上的“改变世界”)而不是形而上学(亦即马克思所说的“解释世界”)作为前提和根本。
阐述完新闻本源以及事实第一性的原理之后,陆定一又进一步提出“新闻如何能真实”的问题。在分析了仅仅依靠“新闻五要素”和“记者亲自踏看和摄影报道”仍会犯“形式主义的错误”之后,他指出,“只有为人民服务的报纸,与人民有密切联系的报纸,才能得到真实的新闻”:
“这种报纸,不但有自己的专业的记者,而且,更重要的(再说一遍:更重要的!)是它有广大的与人民血肉相连的非专业的记者。它把这二者结合起来,结合的方法就是:一方面,发动组织和教育那广大的与人民血肉相连的非专业的记者,积极地为报纸工作,向报纸报道他自己亲身参与的事实”,(另一方面)“教育专业的记者,做人民的公仆……以他们为师来了解事实,来检查新闻的真实性……在技术上帮助他们,使他们用口头或书面报告的事实,写成了完全的新闻,经过这种结合,报纸就与人民密切结合起来了。”
很明显,在这里,新闻的真实性不再只是一个“新闻学原理”,更不是一套主要依靠从业者自觉遵守的专业化规范,而是具体的实践问题,是发动最广泛群众参与的集体性的政治实践。新闻之所以是“真实”的,不仅是因为它与现实相“符合”,而且是因为它来自于人民对于新闻事实的亲身参与、来自于人民对新闻事实的检查和确认、来自于人民在专业记者帮助下对新闻事实的报道。换句话说,“真实”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不能被固定的从业者群体所垄断,它体现的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也就是说,它在根本上凸显的是实践的优先地位。
四、实践真实观:数字时代新闻真实性原则的方向探寻
数字时代对于西方新闻学和中国新闻学(即马克思主义新闻学)都提出了全新命题。
从西方社会现实来看,数字时代带来的最大变化是表层的“民主”似乎处在越来越显赫的位置。这种“一人一票”的代表制民主建立在“观点的自由市场”基础上,而只有严肃的、高质量意见的充分交流和竞争才能带来理论上高质量的民主。但所有严肃、高质量的“意见”都不能离开事实本身。阿伦特(2011)也表明:“除非来自事实的信息得到保证,事实本身没有争议,否则意见自由就是个闹剧。”
而令人不安的是,新闻报道所涉及的新闻事实,绝大多数是阿伦特意义上的、与人相关且有人涉入的“事实真理”,这些“事实真理”很多无法通过简单的“相合性”加以获得和证明。在数字时代,这种关涉人的“事实”经历了多重中介化和再中介化,加之以各种深度伪造技术的干扰,以及为讨好公众、吸引流量而刻意制造出的“伪事实”,被更加深入地“遮蔽”起来。
数字时代对职业新闻生产范式的挑战,也使仅仅依靠职业从业者、凭借其专业化的职业规范和公共服务的宣称来发掘“事实”和“真相”显得越发不合时宜。而从“情感”出发、更好地将新闻采编过程向公众开放,使之变得更为“透明”,则仅仅是应对“民主化”趋势而变相地讨好公众,这并没有解决最根本的事实来源问题——不解决这一问题,所有变革和尝试不过是空中楼阁。
也因此,对于社会生活中的“真实性问题”来说,关键不在于新闻传受两端的西式“民主化”,而是在那些本质上与人相关的新闻事实的采集和供给上,如何能够在“相合性”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去蔽”——亦即使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到“揭示事物之存在的过程”,参与到对于真理和存在的不断地发现和再发现的积极实践中。
在真实性的源头上着力,正是马克思主义新闻学和新闻业所尝试进行的探索。回到陆定一的那篇经典文献,马克思主义新闻学所倡导的公众参与,不是单纯地迎合公众,甚至于向公众的种种欲望和要求妥协,而是把公众参与和对公众的组织结合起来,发掘散见于公众“众眼所见”“亲身所历”的“新闻事实”,体现的是专业与业余的结合、公众参与和有序引导的结合,以及精英与大众、知识分子与人民的结合。
对马克思主义新闻学来说,数字时代提出的问题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如何重新实现“专业记者”与“非专业记者”的有机联结,并以这种有机联结来克服笼罩在新闻事实上的数字迷雾。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非专业记者”既非西方新闻理论与实践中的“公民记者”,亦不同于来源驳杂的“机构传播者”,而是来源更加广泛的人民群众。显然,随着“非专业记者”们知识水平前所未有的提高,以及其中“互联网原住民”与生俱来的数字素养,“专业记者”与“非专业记者”之间的地位更加平等,互补性更为彰显,“专业”与“非专业”之间的区隔和距离也必将不断缩减。
对于专业的新闻记者,传统马克思主义新闻学对其的期待是:“发动组织和教育非专业的记者”。在数字时代,媒体发动组织群众的功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一重要功能不再为传统的新闻从业者所独占,借助社交媒体,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自我组织和自我动员的新工具。这就要求传统的专业记者和媒体高度重视群众的“自组织”功能,从依靠自上而下的“发动组织教育”变为既通过融合发展不断强化原有“发动组织”功能的发挥,又适应媒体和传播生态的新变化,在平等的“沟通交流”中发挥引领作用,更多地借助社交媒体等社会性力量实现有效的组织动员。
对于传统马克思主义新闻学所倡导的“教育专业记者以人民为师”的问题,则要针对数字时代社会的新变化不断探索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路径。在数字时代,人们的身份更加多元、群体更加多样,不再是传统的“工农商学兵”所能涵盖的。随着社会分化的不断进行,“以人民为师”要求专业的新闻从业者深入到人民群众的各个群体和各个领域中——网上网下、城市乡村以及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职业阶层。深入群众的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
总而言之,把握数字时代新闻真实性问题,还是要回到“什么是事实”“如何才能发现真正的事实”等这些经典问题中去,从事实的源头处着力。在马克思主义的视野中,事实来源于实践,也只能来源于实践——它存在于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事实不是静止的、被动等待人去寻找和发现的,相反,那些与人相关的事实在本质上是某种“运动”的结果,人们眼中的不同事实很多来自其各自所在的不同圈子和文化。没有共享的新闻事实,就没有能够交流意见和交换信息的前提和基础,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和全人类的一体性更是无从谈起。这是数字时代中新闻真实性最大、最具根本性的危机。
解决这一危机,归根结底还是要扭转数字时代公众间的割裂和封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总体性原则,使不同身份的群众借助广泛的社会实践更好地整合起来:正如葛兰西(1990)所说:“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并不是冷冰冰的经济事实,而是人,社会中的人,处在彼此的关系中、彼此达成一致,并通过这些接触(文明)发展出一种集体的、社会的意志的人。”
新闻真实性的完全实现,并非取决于技术手段和真相探查能力的提升,而是取决于人们是否有足够的意愿和能力来弥合各种各样人为的区隔。在历史过程中,亦即现实的社会实践中不断创造和生成新的主体、不断形成具有融贯的和系统的认知能力的“智力-道德”集团。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新闻学理论建构的实践取向研究”(项目批准号:21AXW003)阶段性成果。
本文参考文献从略,完整版请参看刊物原文
本文引文格式:张垒、吴婷:《重新认识数字时代的新闻真实性危机——民主政治的局限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全球传媒学刊,2022年第3期,143-1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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